法醫秦明 (2016年)
法醫秦明 2016年 中國內地 共20集
法醫秦明 2016年 中國內地 共20集
警戒線拉的很遠,屍體卻不在案發現場,因爲案發地是兩市交界處,所以鄰市的人先到帶走了屍體。
鄰市交接的法醫解釋道,小情侶被特別高大的鬼影嚇到後就報了警,警察過來發現了一個仰面躺着的男子,頭部在岸上,面部染血,胸部以下浸泡在水中。當時發現屍體時還有脈搏就進行了搶救送上了120,到了醫院還是死了。對傷者頭部的創傷進行了檢查,顱內出血,是擊打傷。但是死者頭部有一個星芒狀的創口很難理解,因爲星芒狀的創口皮下有囊腔狀,這種擦蹭位移會在面部,特別是傷口中存留泥巴,但是死者的創口中沒有發現。
秦明觀察着現場,死者只有一米六八,與情侶描述的兩米嚴重不符。而案發現場的蘆葦最低也有一米七,高的有兩米多。死者躺着的地方有很多鵝卵石,如果死者撞擊的是鵝卵石,也有可能發生位移,而創口沒有泥巴。林濤卻說,沒有發現有血跡的鵝卵石,所有線索都是矛盾的,這裏可能不是第一案發現場。秦明思考了一下說還有一種可能,搶救的時候有警察把鵝卵石踢進水裏了。
秦明檢查着屍體,希望能發現什麼線索。大寶不明白爲什麼情侶看到的鬼影有兩米但是死者卻並不高。死者頭部星芒狀的傷口中佈滿綜合交錯的組織間橋,額部皮膚比較薄,可以看到顱骨,顱骨表面平整,可能是平整的鈍性物體撞擊,鵝卵石就可以,但是需要很大的鵝卵石。林濤在湖邊尋找着有血跡的鵝卵石,卻沒有什麼發現。
通過檢查死者腦部CT,證實了是死者是在運動中突然頭部撞擊導致的顱骨骨折,看上去的確像是意外跌倒喪身的。大寶提出疑問,對衝傷不會形成星芒狀的傷口,星芒狀的傷口是減速傷形成。而且這種程度的傷口及時就醫還不至於喪生。秦明說死者在湖邊昏迷,腦部出血,最終導致了死亡。又檢查了死者手臂上的指甲痕跡,這種抓痕不是自己抓的。屍體上還有一個特殊的紋身,是螃蟹。
秦明準備給屍體解剖,鄰市的法醫卻說屍體沒有確認身份不能解剖,要等死者家屬同意纔可以。秦明質問,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自行解剖。這時死者家屬來了,不同意進行解剖,鄰市法醫說只有刑事案件的屍體纔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是否解剖,我們還無法斷定這就是一個刑事案件。秦明對這些也很無奈。
死者的兒子執意不讓法醫解剖屍體,還要給屍體火化,說自己父親有精神病史,是因爲犯病跑出去自己跌倒死了。
警察開會討論案情,局長也來了。死者爲本市市民謝勤工,男,五十三歲,經營一家小型磚窯,一年能掙十來萬。周圍人說他有狂躁症,還要他買抑制狂躁症藥物的記錄,死者昨天下午還去藥店買藥,之後去了兒子家。死者兒子是收養的,叫做謝豪,是現在磚窯廠的主要負責人。謝豪家離案發現場很近,而且附近太偏沒有攝像頭,無法知道謝勤工爲什麼會走到這個蘆葦蕩。林濤覺得謝豪的嫌疑很大,反應過激,父親死因還沒有查明就要火化屍體。有一個警察猜測死者是因爲狂躁症發作而導致的死亡。
警察在蘆葦蕩根據現場痕跡確定了死者的活動範圍,蘆葦蕩有很多腳印,但都來自同一個腳印,這個人在蘆葦蕩的內圈外圈走了起碼四圈以上,除此之外都是現場警察的鞋印。大寶提出疑問,有可能是淌水過去所以沒有鞋印。林濤說不可能,如果有人淌水過去也要上陸地,但是陸地上沒有其他人的鞋印。林濤又一個問題,死者是光腳的,現場卻沒有光腳的鞋印。這時在現場發現了死者的鞋,與現場的鞋印吻合,一切看起來都像是自殺或者意外。但是林濤、大寶和秦明都覺得有可疑。
秦明拿出死者在案發當天去醫院買藥的記錄,疑問死者當天吃藥了爲什麼還會狂躁症發作,這不符合常理。而且根據警察的審訊記錄,死者生前很少發病,即使發病也可以半個小時醒來,死者在蘆葦蕩走了一圈又一圈足夠一個小時卻沒有清醒。
秦明繼續拿出屍檢報告,死者手臂上有一些指甲印痕,是新鮮的生前損傷,自己是不可能形成的。而根據警察在現場的執法拍攝儀,死者衣服前襟上是沒有泥土的,說明死者不是在現場前額撞擊的。另外還有對血跡流向的新發展,大寶擡進來一具模型屍體,根據死者的面部從創口流向頭頂的血跡,不可能是自己所致,而可能是被他人肩扛,這也解釋了案發現場目擊者看到的高大身影。根據這些疑點,秦明希望可以解剖屍體,局長同意了。
屍體解剖現場,秦明根據死者身上顯現出來的傷口判斷死者生前可能受過約束,提取胃內溶物後,腹腔沒有發現異常,準備進行開顱,帽狀腱膜下出血,是撕扯頭髮造成的。顱骨骨折呈放射狀,並且骨折線不只有一箇中心,說明是多次撞擊造成的,秦明更加肯定這時一起命案,死者是被抓住頭髮多次撞擊導致的傷口致死。
林濤繼續提出疑問,兇手爲什麼把還活着的死者留在現場,還有現場爲什麼只有一種鞋印。秦明說我們已經想明白了,留下活口是因爲當時兇手太過慌張以爲死者已經死了,至於爲什麼只有進來的一雙腳印,是因爲蘆葦蕩都是水,兇手出去的時候沒有穿鞋,留下了一些很淺的容易消失的腳印。如果是襪印,會在三個小時後消失。所以兇手殺人後扛着死者尋找拋屍地點,猶豫不決時被情侶驚擾就直接拋屍離開,從小路逃走,不久警察來了,鞋印覆蓋了襪印,所以什麼也沒有找到。
秦明認爲兇手就是死者的兒子謝豪。首先,兇手留下的腳印說明他當時很慌張,應該和死者關係很近。另外第一案發現場應該是室內,因爲死者是沒有穿鞋的,說明他死前是在一個舒適的環境下的。建議立即對謝豪家進行搜查。
謝豪家裏,已經被精心打掃過,但在秦明的仔細搜查下,還是找到了血液痕跡。謝豪周圍的人也確定案發現場的鞋也是謝豪的。
審訊室裏,謝豪說前天晚上父親來到家裏,父親經常爲了省錢不吃藥,可是一發病就會打人。謝豪建議父親貸款把廠子生意搞上去賺錢給父親買藥,可是父親不同意,還像瘋了一樣打謝豪,廝打中把父親推到在地,這是個意外。林濤聽不下去了,拿出法醫的屍檢報告,說你還要撒謊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