賢妻劇情

賢妻 (2013年)

賢妻 2013年 中國內地 共35集

賢妻第3集剧情

伯暄察覺大芸最近疲勞,家中卻很是風平浪靜,通過小娟伯暄才知多虧大芸上下左右調節,做神又做鬼才瞞天瞞下的讓家中安寧。伯暄深感妻子不易,警告淑惠適可而止,淑惠不以爲意,讓伯暄少管家裏的瑣事。

廣告拍攝收工,廣美讓伯暄與之共進最後晚餐,伯暄勉爲其難的答應。廣美態度曖昧,卻口稱自己僅當伯暄爲家長,讓伯暄不要多心。伯暄回家,收到廣美電話,提及自己即將離開濱海,唯一的收穫是認識了伯暄這個好男人。廣美讓伯暄不要太想她,還說伯暄的太太很幸福。廣美不等伯暄反應,沒有告別,卦下電話。伯暄深覺突兀,竟莫名生出一絲牽掛。伯暄按奈住自己的胡思,對大芸萬分體貼。

仲智覈實了大芸的猜測,郝一健在國內的確早就結婚生子了,育有一孩子五歲,如今太太再度懷孕。翠萍原來一直被矇在鼓裏。

趙阿婆要給淑惠請看護,大芸阻止,讓趙阿婆不高興,大芸說自己可以照顧好淑惠。淑惠爲了把戲演像,故意讓大芸做這做那。志剛要帶淑惠回去,淑惠不肯,兩人暗自爭執,大芸發現志剛臉色十分難看的離開,心有躊躇。大芸繼續在家中替淑惠維持着謊言,並見縫插針的告誡淑惠這個事情是不可能一直瞞下去的。

廣美被拍到與伯暄進餐合照,被登上報,說緋聞女星改口味,舍富家公子搭上居家男。廣美難過不已向伯暄道歉,伯暄察覺廣美情緒不穩,好像會出事,伯暄從家中出來到酒店找廣美,廣美喝醉大鬧,說自己很可憐,爸爸賭錢,自己要出來做明星,一點也不開心,處處被人亂寫,自己不過想過普通人的生活云云,並趁機向伯暄表自己其實就是喜歡他。伯暄將廣美照料好,讓她不要胡思亂想,匆匆離開。

大芸約郝一健見面,要他老實的跟翠萍說明真相,大芸表明自己不願意翠萍受到傷害。郝一健說自己從來就沒有說過自己沒有結婚,是翠萍一直在誤讀他。大芸問郝一健愛翠萍嗎,郝一健說愛啊。大芸又問郝一健會跟自己老婆離婚跟翠萍結婚嗎?郝一健哈哈大笑,說大芸太不瞭解男人,拿出一本八卦雜誌說你老公跟緋聞女星鄭廣美被拍到,你怎麼不回去問問他的想法。面對郝一健惱羞成怒的挑釁,大芸並沒有生氣,一再重申見他的目的,總歸要他早日跟翠萍表明態度。

大芸回家,見到淑惠也翻着八卦雜誌給趙阿婆看,大芸阻止未果。淑惠說婆婆每日盯着她的肚子快讓她發瘋了,這個八卦正好可以分散阿婆的注意力,讓她喘口氣。大芸被趙阿婆審問,伯暄究竟怎麼回事。大芸始終站在伯暄的立場爲伯暄維護。沒想廣美親自登門,見大芸,將伯暄遺落手錶交給大芸,並解釋八卦雜誌純屬誤會,讓大芸不要介意。大芸不在心上,趙阿婆卻警覺此女心眼不簡單,話中有話,表面澄清,實則是來摸底的。淑惠也覺得,這種小明星,儘想着出名,說不定那報道就是自己爆料出來的。趙阿婆罵大芸傻,早晚老公被人搶走都不知道。大芸依然大大咧咧,安心給伯暄準備晚餐。伯暄知道廣美來過,反應激烈,給廣美打電話,不許她來擾亂她的家人,廣美卻認定伯暄過激反應,是怕自己內心的淪陷。廣美不停的向伯暄表白愛意,伯暄被擾的很不開心,將電話掛斷。

大芸知道郝一健依然沒有與翠萍斷掉關係,十分擔心,與仲智商議讓翠萍早日知道真相爲好。爲了防止翠萍受到刺激以後,行爲過激,大芸先悄悄溜進翠萍房間收拾走尖利刀器,和所有可以致死的“兇器”,並向仲智和琪琪交代了真相揭露以後的善後工作。大芸在翠萍房間裏發現翠萍的寶貝,打開來看,全是她小時候和翠萍的通信,裏面有寫翠萍的初戀,也就是對如今這個表裏不一的郝一健十幾年的深情。大芸看得傷心欲絕,翠萍闖進,大芸告知翠萍她所知道的一切。誰知翠萍反說其實自己早就知道。大芸說知道爲什麼還不離開他。翠萍說她和郝一健纔是真愛,那個女人是她去美國以後橫空插進,郝一健早晚會和那個女人離婚的。大芸希望翠萍清醒,反被翠萍趕走。

琪琪站在大芸的立場,幫她出氣,實際是想將翠萍趕走。大芸卻阻止琪琪頂撞翠萍,反而拜託仲智找來郝一健的住址,不管翠萍如何抗議,大芸拉着翠萍到其家門口,讓翠萍目睹郝一健一家在住家外公園裏其樂融融的樣子。大芸說萍沒結婚不知道,婚姻給一個男人不只是愛情,更重要的是家。這個家不是隨便一個女人就能拆散的,也不是男人隨便能捨棄的。翠萍不能接受大芸的言說,憤然離去。

郝一健接到翠萍的電話,翠萍遠遠的看着他,直白問郝一健會不會爲了她跟他老婆離婚,郝一健看到身邊的老婆孩子沒有辦法回答。孩子忽然摔跤,郝一健卦掉電話匆匆跑去抱孩子。翠萍傷心欲絕的離開,大芸在翠萍身後默默陪着,鼓勵翠萍看清楚真相,離開郝一健。

在大芸幫助翠萍處理郝一健的時候,伯暄卻在暗中努力跟廣美撇清關係,在這個過程裏,廣美卻有意無意的侵佔到他心裏,他有時候開始有意無意的將廣美與大芸做比較,有時候甚至開始要求大芸改改自己的形象。連小娟都意識到爸爸有些改變,笑稱爸爸快到四十了,果然男人四十一枝花,爸爸的人生第二春就要綻開了。廣美終於答應不再糾纏,說自己第二天的飛機就離開,一定要伯暄跟自己喫飯。就算是最後一次見面。廣美懇求着,伯暄最終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