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前規則劇情

離婚前規則 (2012年)

離婚前規則 2012年 中國內地 共34集

離婚前規則第3集剧情

新瑤的媽媽周慧文從老家到王明軒家裏,和他父母談論一下他們兩個結婚的事情,周慧文(新瑤的媽媽)提出讓李秀蘭(王明軒的媽媽)他們能在北京給明軒和新瑤買套房子,這讓李秀蘭很是反感,認爲周慧文很是難纏,她這是賣女兒,等周慧文走後,明軒想讓他媽媽給付個首付,李秀蘭表示他們沒錢沒辦法買房子,還說買房子也應該讓新瑤家裏拿錢,這讓明軒很不理解他們。明軒父勸說明軒應該給新瑤母好好談談,把他們家的情況好好說說,看能不能把這買房子的事情拖一拖。

新瑤回到她住的地方,對她媽是一通埋怨,怪她不該提這個買房子的事情,她和明軒結婚不是爲了房子,但周慧文表示怕他們離婚了,新瑤什麼也撈不倒,並表示她們家也可以出點錢買房子,但房產證上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,周慧文的這個想法讓新瑤很反感,周慧文拿出2萬元錢給新瑤,讓她多買點好東西,新瑤說什麼也不要。

趙亞彤和文浩他們喫完飯出來,把文浩好好的疏落了一對,文浩把責任全部推倒黎欣身上,聽了文浩的解釋,亞彤最後還是原諒了文浩,並主動提出送文浩回店裏,這讓文浩既驚訝有高興。

明軒來找新瑤來談房子的事情,希望新瑤媽能讓步,現在他們應該現實一點,他們家買不起這個房子,但新瑤爲了過他們的兩人世界,堅決要求要買房子,新瑤把她媽給她的兩萬元錢給明軒,這讓明軒很是感動,表示一定滿足新瑤的要求買房子。明軒回家向他父母說出要買房子,並表示新瑤家也願意出一部分錢,但李秀蘭還是不情願買這個房子,表示現在明軒和新瑤都沒工作,就算付了首付他們也帶不出來款,這讓明軒很是煩惱。明軒感覺他父母說的也很有道理,於是就來找新瑤來談,但新瑤並不理解他還是堅決要買房子,正當他們談的時候,明軒接到通知他被公司錄取了。

張小凡回到家裏她媽媽王薔對她還是一番嘮叨,這讓小凡很是煩惱,於是就找亞彤去逛街,在逛街的時候,亞彤勸她儘快找個工作,她就不會再由什麼煩惱了。逛街的時候小凡一件東西都沒買,這讓亞彤很是意外,小凡表示她什麼都沒看上,亞彤告訴她文浩要請他們喫飯,讓小凡也去,正好黎欣給文浩打電話,向他詢問小凡的事情,文浩只得把喫飯的事情告訴黎欣,黎欣表示他一定要請客,到了酒店亞彤發現黎欣也在很是惱火,再看到黎欣對小凡的殷勤樣更加反感。喫完飯而文浩則請亞彤再去拍攝照片,黎欣主動提出送小凡回家,起初亞彤不太同意,但小凡卻沒有反對,當小凡坐在黎欣的跑車裏眼裏流露出很羨慕的眼神。

亞彤和文浩去野外拍外景,當亞彤聽了文浩的理想和抱負,發現他們認識不長時間,但她已經深深的愛上了文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