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爲你作證 (2005年)
誰爲你作證 2005年 中國內地 共20集
誰爲你作證 2005年 中國內地 共20集
110報警中心接到源寶貨運公司老闆宋偉君的報警,他的獨生子突遭綁架,綁匪開價5萬,逾期不付篤定撕票! 刑警和特警緊急出動! 刑警小翟對帶隊的刑警隊副隊長王剛說,這綁匪的腦子肯定是被槍打過了,綁架一個車行老闆的兒子只要5萬?絕對是揮淚跳樓的價! 市郊地帶,警察們輕而易舉地抓住了犯罪嫌疑人。令他們驚詫不已的是——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個美女。若非人贓俱在,你絕對無法將這種罪惡與她做任何聯想。更令人費解的是,這個叫賈美芸的女人竟與宋偉君是結婚剛過一年的夫妻!當然,這兩個人站在一起,怎麼看怎麼彆扭! 女刑警在賈美芸的身上搜出了幾張定期存單,金額高達95萬! 宋偉君告訴王剛,這是夫妻共有財產!王剛亮出了4張同人卻不同名的身份證——李雯、王虹、謝春也是你的老婆?宋偉君懵了! 審問中,賈美芸說,你們都看到了,孩子跟她玩得好好的,這能叫綁架嗎?她不過是想離婚、想讓宋偉君付給她5萬元青春損失費。另一間屋子裏,宋偉君說,都他媽30了,還有臉說自個青春?當他介紹起找“小姐”和養老婆的性價比時,做筆錄的女刑警非常厭惡地制止了他。 賈美芸說,她不想跟他過下去了,她也不能讓他白白的玩弄了自己這麼長時間。至於95萬存款,她一口咬定是自己掙的,與宋偉君無關。 宋偉君要求再見老婆一面,王剛答應了……不消片刻,宋偉君捂着落了五個紅手印的臉出來了。他義憤填膺地告訴王剛,絕不是玩笑,他要起訴! 賈美芸被押往公安局拘留所。賈美芸對蹲監獄並不在乎,她真正關心的是錢。當王剛告訴她,這95萬若來路不明有可能被全部罰沒時,賈美芸瘋了似的撲上去想搶下自己的存摺……混亂中,上前阻止的拘留所所長王一滌的臉被她抓出了五道血印…… 例行登記時,女警察發現今天是賈美芸30歲的生日。王一滌另有所動——他找到政委魏東曉說,今天是陳立33歲的生日,他想早點回城表現表現。 市中心高檔酒店的大包房裏,春風得意的陳立在朋友和同事們的簇擁下,慶祝自己33歲生日。王一滌的電話打了進來,問是否一起喫個飯,陳立說你不如過來。陳立並不熱情或欣喜的語氣,讓王一滌有些失落。他在後視鏡裏看了看自己已經破了相的臉,沮喪地掛了電話。 酒店裏,金曉傑問,王所長過來嗎?陳立笑笑沒搭話…… 陳立回家發現了王一滌臉上的抓痕,陳立說,我給你做律師,讓肇事者爲這五道血印付出點代價,起碼是行政拘留一個月。王一滌輕描淡寫地說,算了,等着她的起碼是十年有期徒刑! 這起案件的被告辯護人被指派給了頗有名氣的方正天地律師事務所。而這家事務行的創辦人與合夥人就是陳立。 案例分析會上,青年律師黃超首先介紹了被告的真實姓名:謝春。其餘的三個名字和身份證均系僞造。 公訴人要求法庭沒收犯罪嫌疑人95萬元,理由是謝春曾在本市土地局的一個下屬分局工作,並與原副局長熊早長期保持着不正當男女關係。熊早因在多起土地交易中收取賄賂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。案發前曾畏罪潛逃,但被抓獲歸案。熊造的一百多萬贓款無法追繳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而在熊早失蹤一個月前,謝春突然辭職並隨即消失。所有這些跡象表明,謝春在擔任公務員期間可能參與了熊早的經濟犯罪。 陳立認爲,公訴人之所以揪着那95萬不放,無非是因爲謝春做過兩年的公務員。如果能證實謝春的95萬與她的公務員經歷無關,這個案子自然也就簡單了。畢竟,鉅額財產來歷不明的指控僅僅針對公務員,與普通百姓無關。至於宋偉君的財產分割主張,可以完全不予理睬。按新婚姻法的解釋,結婚8年以上的夫妻纔有分割財產的權利。 由於這起案子充滿了戲劇性和懸念,所以陳立決定親自出馬。合夥人金曉傑心領神會,他說,劉雲又有大把稿費進帳了。 拘留所裏,陳立爲謝春的美貌與鎮定所驚訝。她告訴謝春,只要你能證明你在土地局工作期間沒有任何經濟問題,這95萬就可以完璧歸趙。說,她在土地局的時候絕對是廉潔奉公。再說了,名義上是公務員,其實就是一個打字員,想犯錯誤也沒機會。她以人格擔保! 在魏東曉的勸說下,王一滌決定使用一下自己的幹部假,與陳立一道外出旅行,用意很明顯——看看他們二人還能否回到過去。 當他告訴陳立這個打算時,陳立說,現在又有了一個很有炒點的案子,過過再說吧。王一滌有些沮喪。陳立談起了那個讓她十分好奇的女人。王一滌說,我的臉就是她抓的。 陳立來到第一監獄見到了熊早。 這是一個文質彬彬的中年男子,你可以想象他西裝革履、面目光鮮時的滋潤與得意。陳立說明來意後,熊早顯得有些遲疑!陳立鼓勵熊早實話實說,這樣不僅對謝春公平,也會對他自己有利。熊早說,算了,那個小數目還不足讓他減刑。陳立讓熊早在證詞上簽字,熊早說,請容他再好好的考慮考慮。 回到拘留所,陳立告訴謝春,如果你連自己的律師都要欺騙,那你就別指望要回來一分錢。謝春鬥爭了半天終於說道,他給過我10萬,那是我27歲、28歲這兩年的收入、也是我辭職的代價,無論他是不是貪官,他都該出這個錢。陳立說,我希望你承認這個10萬。謝春問,承認的結果是什麼?陳立說,被法院沒收。謝春罵自己瞎了眼——她說,早知這樣,打死她也不會跟那個“中看不中用”的東西白上了兩年的牀。謝春的恬不知恥,使陳立感到厭惡。 很快,謝春的案子開庭了。在審理第二項指控——謝春涉嫌參與經濟犯罪時,陳立爲謝春做了無罪辯護。而黃超也在公訴人要求被告舉證的時候及時趕到。陳立接過證詞一看,立刻傻眼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