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強人 (2016年)
律政強人 2016年 中國香港 共28集
律政強人 2016年 中國香港 共28集
偉樑把收購股份的文件交給委員,指他們簽署後與事務所再沒有任何關係,眾委員非常不滿,怒罵謹昌出爾反爾。謹昌追問簽署的進度時,委員責罵謹昌欺騙他們,更拒絕出售手上股份。
謹昌笑言現在事務所由他掌權,如果他們不肯賣股份,以後都不會再派分紅。謹昌更指眾委員昔日只需拿出少量資本就能入股,現在他用一百倍將股份買回來,絕對是仁至義盡。
要求張強擔任主席
繼堯偷偷見張強。張強提起其他委員準備把手上的股份賣給謹昌。繼堯自稱早已知道這事,更知道謹昌已承諾合併,張強即問繼堯會何時重返事務所,繼堯自稱即使回去也壓不住謹昌,因為他收到律師公會通知,自己的律師牌吊銷在即。張強因不能保住宜中的主席位而內疚,繼堯認為只要張強肯坐上主席之位,就能與謹昌相鬥。
謹昌對偉樑說,必須要把事務所的生意推向另一個高峯,所以決定與Tom & Baker合併,把業務推向全世界。謹昌又稱繼堯已出獄,但竟然沒有返回事務所,背後一定有陰謀。
謹昌專誠等候張強,提出收購他手上的所有股份,但張強拒絕。謹昌指如果他不肯賣股,便會叫穎琳解僱方寧。Tom & Baker正式與Law & Cheung 合併,穎琳指事務所需要重組,方寧對自己被即時解僱,感到非常愕然,浩天追問原因,穎琳稱這是公司決定。
方寧不滿突被解僱
繼堯回到事務所,眾同事都非常高興,繼堯更立即召開會議。方寧私下見穎琳,想知道被解僱的原因,但穎琳只說是總公司安排,方寧決定從民事渠道討回公道。
繼堯在會議上感謝謹昌為他管理事務所,並宣佈只要處理好股份事宜後便立即退休。謹昌笑言宜中得到繼堯的股份後,她便成為事務所的大股東,以後一定會好好照顧她。豈料繼堯稱宜中未夠成熟,不能接收他的股份,而得到股份的原來是張強。繼堯又希望以股東身分提出最後一個動議,就是重選主席。
繼堯入院謹昌大喜
謹昌聽罷隨即發難,指現在事務所已不再屬於繼堯,繼堯直稱謹昌想賣了事務所,所以一定要阻止這次合併,還要求所有員工投票表態,豈料他說得太過激動,當場暈倒。
醫院內,宜中只是看着父親,腦海一片空白。張強問她下一步行動如何,宜中坦言甚麼也想不到。謹昌以高價收購張強的股份,並要他立即離開事務所。張強竟然答應,宜中更不知如何是好。張強與少樺執拾好所有私人物件,正離開事務所時,在樓下見到方寧,她要委託張強,控告Tom & Baker無理解僱。
張強質疑解僱原因
方寧的訴訟案引起了全球關注,因為只要方寧勝訴,Tom & Baker便會受到全球多宗同類指控。謹昌與張強在開庭先會面,謹昌表示對今次官司非常期待,因為除了可以與張強做對手外,更可以在個人履歷上,增添一宗重要勝訴。
官司正式開堂,穎琳成為第一位證人,謹昌問她解僱方寧的原因,穎琳解釋是為了精簡公司架構,並且已根據勞工法例,賠償給方寧。輪到張強提問,他質疑Tom & Baker聲稱精簡人手,但最後只解僱方寧一人,理據可疑。
浩天拒絕協助謹昌
張強找到方寧的直屬上司做證,指方寧是唯一反對公司合併的人,可是謹昌手上的文件卻顯示,所有職員一致同意合併,謹昌更指這份文件有八位委員簽名,而且每一位委員都可以出庭作供,因此謹昌斷定穎琳解僱方寧並非報復。
偉樑深夜約見浩天,直指公司合併後,大中華區將會有五位委員,謹昌想邀請浩天出任其中一席。浩天心知謹昌的計算,好意婉拒,偉樑不停勸浩天,希望他能回心轉意。這時浩天拿出一封辭職信,自稱已決定上庭後辭職。
宜中被指偏幫方寧
浩天在庭上透露,事務所曾主動與方寧加簽兩年合約,證明她對公司貢獻良多。然而,謹昌隨後揭穿浩天曾患腦癌,卻沒有在公司的健康保險申報,藉此貶低浩天口供的可信性。浩天即時反駁,自稱簽了保險文件後,才發現有腦癌,那時根本沒有心情修改。可是謹昌不聽解釋,只是不停大造文章。
宜中在庭上作證,稱讚方寧是位很出色的律師,即使在不同的公司工作,都是有口皆碑。可是謹昌卻指宜中與方寧不但是好同事,也是好姊妹,二人更同住一室。所以宜中的口供有偏私之嫌,並不可信。
張強突然離開香港
聆訊完畢,方寧發現歐洲公會即將撤銷對Tom & Baker的指控,因為他們都對今次的官司打定輸數。宜中勸她要相信張強,只要有張強在官司就有勝算,但方寧覺得張強不是有心為她打官司。少樺表示如果方寧現在放棄,則整宗官司都會敗訴。方寧坦言,希望自己決定去路。
Donald & Co.及Tom & Baker完成合併,以後事務所將以Tom & Baker命名,謹昌指Donald & Co.已經完成歷史責任。這時少樺突然出現,指繼堯已把所有股份受權張強託管,方寧這時纔對宜中說,其實張強早已安排好一切。宜中知道真相後,打算去找張強,但少樺和力行都指張強已經離開香港……